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科技成果鉴定专用章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撤销) • 【公布日期】2001.07.26 • 【文 号】 • 【施行日期】2001.07.26 •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科技奖励 正文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科技成果鉴定专用章的通知 (2001年7月2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各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1〕1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有关科研成果的鉴定和技术推广工作。按照《科技成果鉴定规程(试行)》的有关要求,从即日起启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科技成果鉴定专用章”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科技成果鉴定专用章”。 特此通知。 c31429--020312xkj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cdd6a1a5a0102020740be1e650e52ea5518ce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