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李毅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晋中银保监分局 • 【公布日期】2021.05.19 • 【字 号】晋中银保监复〔2021〕48号 • 【施行日期】2021.05.19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晋中银保监分局关于核准李毅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中银保监复〔2021〕48号 中国银行晋中市分行: 《中国银行晋中市分行关于李毅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晋中中银报〔2021〕5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李毅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介休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聘任文件应及时抄报我分局。 二、拟任人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晋中监管分局 2021年5月19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40d5f67ecf9aef8941ea76e58fafab069dc44c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