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发放教育专项补贴的通知 XXXXXXXX残联、财政所: 为全面贯彻落实《XXXXXXXX的意见》(X发[XXXX]XX号),加快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帮助残疾学生接受高中以上教育,根据X残联、X财政厅(X残发[XXXX]XX号、X财社[XXX]XXX号)《关于印发对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发放教育专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0年秋季学期起,对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发放教育专项补贴。现将有关各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 1、具有本市户籍,持有市级以上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高中阶段《学生证》的全日制在校残疾学生(含在特教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前三年的学生)。 2、本市生源,持有市级以上残联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全日制高等院校《学生证》的大学在读残疾学生(含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 (二)补贴标准 1 高中阶段每生每学年1000元,高校每生每学年1500元标准补助。 二、申领审批程序 (一)提出申请:由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向户籍所在地XXXXXX残联提出申请,并据实填写《XX省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残疾人证、学生证或就读学校证明,或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所在镇(区、园)残联审核签署意见后于每年十月底前向市残联提出申请。 (二)审核审批:市残联审核后据实填写《市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并予以公示,于每年11月底前连同电子表格一并报XX市残联复审。 三、发放方式 对经市残联审批后的补贴对象由市残联在12上旬集中发放,残疾学生或其监护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市残联领取补贴。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大力宣传。对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发放教育专项补贴,是省政府的民生工程,是提高贫困残疾学生升学率的重要举措,各XX要高度重视,各XX残联要高度重视,把这一惠民政策通过各种形式渠道广泛进行 2 宣传,让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享受到政策的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二)认真检查,严格把关。各XX残联对申请人进行审批时,要认真检查相关证明材料,在相关复印件上要加盖残联公章。 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66a89096c85ec3a87c2c55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