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单位装修劳动法 补偿金按应得工资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的最高不超过12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法规定单位因自身原因造成不能生产经营,员工长期处于待业状态,单位应当发放每月不低于80%的社会最低基本工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2a821125bfb770bf78a6529647d27284a73374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