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劳动厅、财政厅关于国有企业改制中原结存工资储备金管理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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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劳动厅、财政厅关于国有企业改制中原结存工资储备

金管理使用的意见

【法规类别】公司企业财务管理 【发文字号】陕劳发[1999]27 【发布部门】陕西省劳动厅陕西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1999.01.20 【实施日期】1999.01.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劳动厅、财政厅关于国有企业 改制中原结存工资储备金管理使用的意见

(陕劳发[1999]27号)



各地、市劳动局,省级有关厅、局,各企业集团:

为进一步探索符合市场取向的工资分配机制,促进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国有企业改制中原结存的工资储备金使用提出以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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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c0b937b5ff7ba0d4a7302768e9951e79a89697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