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国助残日是中国残疾人节日。1990年12月28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 14条规定: ■ “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 为全国助残日。”《中华人民 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从 “全国助残日”活动即从 都进行“助残日”活动。 每年一次的“全国助残日”活动,动员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 级领导及数以亿计的群众参加,形成了强劲的声势和规模, 为众多残疾人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帮助和扶持,有力地推动了 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其意义广泛而深远。通过与有关部门共 同会签下发“助残日”活动文件,不仅加强了文件的权威性, 而且广泛调动了有关方面的积极性,保障了“助残日”活动 在各地的顺利开展。通过协调有关部委、单位参与“助残日 活动,使各职能部门更加全面地了解残疾人的需求, 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 1991年开始进行。全国每年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1d75197ad1ffc4ffe4733687e21af45b207feb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