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制度 1. 按设计文件、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规定,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本工程质量标准应符合建筑总体的质量标准和相关验收标准,配合建设单位及本项目总承包商确保本项目获得鲁班奖、中国钢结构金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满足本项目绿建三星认证评价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 在施工过程中,技术团队必须向施工班组进行详尽的技术交底,并存有相应的文字记录待查。 3. 分部分项工程隐蔽验收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度,经自检合格后,于正式验收前24小时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并提供有关合格的资料,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 4. 在验收合格后严禁对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动,一经发现必须进行重新验收;重要隐蔽部位应通知质量监督和设计单位共同参加验收。 5. 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监理、建设单位代表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直至确认该部分工程合格为止。 6. 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的质量通病的地方,先报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确认,重点施工部位做施工样板报监理/建设单位确认,样板经确认后方可施工。 7. 若施工班组违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艺进行施工,要求立即整改,情节严重进行相应处罚。 8. 所有进场材料均需提供材质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报审,报审通过后方能应用于现场,并做好资料归档。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1d679ec6adc5022aaea998fcc22bcd126ff42d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