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文字号】办字[2003]37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3.05.16 【实施日期】2003.05.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 (办字[2003]37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无障碍设施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是方便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生活的重要设施。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切实增强做好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我省有320万残疾人、680万老年人。搞好无障碍设施建设,是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实际步骤,是各级政府应该做好的利民工程。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开展多种形式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残疾 1 / 2 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支持、参与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aded4b9443610661ed9ad51f01dc281e43a56c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