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报送荷兰皇家孚宝公司拟并购漳州古雷开发区相关企业有关事项的函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公布日期】2014.04.09 • 【字 号】闽工商外企[2014]168号 • 【施行日期】2014.04.09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 正文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报送荷兰皇家孚宝公司拟并购漳州古雷开发区相关企业有关事项的函 (闽工商外企[2014]168号) 省政府办公厅: 根据省商务厅提供的荷兰皇家孚宝公司拟并购漳州古雷海腾码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报告,经向了解漳州市工商局了解,现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登记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拟被并购企业的基本情况 翔鹭石化(漳州)有限公司,住所: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王江明,经营范围:精对苯二甲酸、工业甲醇、醋酸甲酯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的筹建,精对苯二甲酸、对二甲苯、醋酸、醋酸异丁酯的进出口、批发的筹建(以上经营范围筹建期间不得开展经营活动)。从事货物仓储业务(危险货物仓储除外);漳州古雷海腾码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所:漳浦县杜浔镇古雷大道一号,法定代表人:王江明,经营范围:码头投资管理;货物仓储。 二、股权并购应提交的材料 根据《外资企业法》和《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外资股权并购活动应先获得省商务厅的批文和批准证书后到工商机关提交如下材料办理变更登记: 1.被并购境内企业关于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书; 2.被并购境内企业的权力机构关于被外国投资者并购的决议:被并购境内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提供该公司股东一致同意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的决议; 3.并购后所设外商投资企业的章程; 4.投资者的有效主体资格证明(外国投资者提交投资者所在国家的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大使馆∕领事馆认证的身份证明文件); 5.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企业股东股权的协议,或认购境内企业增资的协议; 6.被并购境内企业最近财务年度的审计报告; 7.被并购境内企业对外投资企业的情况说明及其所投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 8.被并购境内企业职工安置计划; 9.外国投资者、被并购境内企业、被并购企业的债权人及其他当事人如果对被并购境内企业的债权债务的处置另行达成协议,提交债权债务的处置协议; 10.中国境内的合法资产评估机构对被并购境内企业所作的《资产评估报告》; 11.并购当事人对并购各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 12.被并购境内企业涉及国有产权转让的,须提交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授权部门相关的批准文件; 13.境外投资者与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签署的《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4.《外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15.并购后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提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681875c1dd9ad51f01dc281e53a580216fc50a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