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2)对先予执行不服的处理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QneI.html
相关文章:
正在阅读:
2017年公务员公共基础知识备考:行政诉讼先予执行制度01-04
我是怎样炼成的观后感1000字07-26
2017高考横幅标语霸气12-16
高中写景抒情作文800字精选4篇_高中抒情作文800字【三篇】05-27
四川遂宁2021年10月自考报名时间:8月23日至8月31日08-12
六年级优秀作文:好了不流泪的06-19
缩写《我的叔叔于勒》600字05-22
2022年江苏国际货运代理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分数线及证书发放时间【12月31日前】07-26
2018年6月英语四级新闻听力常用词汇:海难类04-13
2019下半年宁夏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时间:10月26日-27日03-19
2018年江苏苏州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招聘启事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