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泰安平均工资|2016年山东泰安泰城暨泰山区招生入学办法

副标题:2016年山东泰安泰城暨泰山区招生入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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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办法
(一)小学
1、完善采集信息。8月20日—8月22日,登录招生平台(网络招生的网址为:Http://tsedu.993721.net),填写监护人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泰山区户籍未在泰山区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需在招生平台登记信息的,监护人可持户口簿、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泰安东岳中学南院小学部教学楼二楼(泰山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地点)审核,符合条件的采集信息并上传。
2、民办小学招生。8月23日—8月26日,符合在泰山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均有资格到民办小学报名,但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小学。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不得再参加公办学校的录取。
3、接受资格审查学校审核。8月27日-8月30日,携带相关资料到相应学校规定时间内审核资料。不符合在泰山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回户籍所在地或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地区申请就读。审核时具体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泰山区户籍。须出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符合学区内学校就读条件的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
(2)非泰山区户籍。除出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外,同时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无监护条件证明、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泰山区居住证或山东省流动人口居住信息采集登记表(半年以上)、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在劳动部门备案或取得营业执照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在泰安市或泰山区社保部门缴纳一年以上)等相关材料。
4、录取。学校对应四种入学类型,按照计划录取,直至录满。对于非泰山区户籍适龄儿童,确因受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回户籍所在地或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地区就读。
(二)初中
1、完善、采集信息。8月12日—8月17日,登录招生平台(网络招生的网址为:Http://tsedu.993721.net),填写监护人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具有泰山区户籍、在外地就读的五四制小学毕业生,如需回泰山区就读,8月12日至8月13日持小学义务教育证书或学籍证明、户口簿、房产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泰安东岳中学南院小学部教学楼二楼(泰山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地点)审核,符合条件的采集信息并上传。不符合在泰山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少年回户籍所在地或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地区申请就读。
2、民办学校报名。8月14日—8月17日,在网上参与民办学校报名,但只能填报一所民办学校。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公办学校的录取。
3、查询公办资格审查学校并接受审核。8月18日,登录招生平台查看相关公办资格审查学校和审查时间,并在资格审查学校规定的时间按要求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明等资料到学校审核。若实际住址与平台信息不符,请携资料到实际住址所在学区学校审核,情况属实的,由该学校向区教育局提请调拨。审核时具体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泰山区户籍。须出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符合学区内学校就读条件的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非泰山区小学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或学籍证明。
(2)非泰山区户籍。除出具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的无监护条件证明、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外出就读证明、泰山区居住证或山东省流动人口居住信息采集登记表(半年以上)、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并在劳动部门备案或取得营业执照一年以上、社会保险(在泰安市或泰山区社保部门缴纳一年以上)等相关材料。
4、录取。适龄少年按照四种入学类型,分批次录取,直至学校计划录满。对于非泰山区户籍适龄儿童,确因受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回户籍所在地或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地区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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