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合格标准: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高级经济实务”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专业试卷满分均为100分),我省有60人达到合格标准(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颁发成绩合格证明。
(二)省级合格标准:根据人社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20〕1号),确定省级合格标准。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专业省级合格标准均为55分,39人达到省内合格标准(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2),颁发省级成绩合格证明。
2.2023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省级合格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