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贵安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局、社会事务管理局,仁怀市、威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9号)精神,为了做好2016年度我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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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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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 |
09∶00-11∶00 |
建设工程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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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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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 |
09∶00-12∶0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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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8∶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