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资格复审对象:凡《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2017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成绩公示表》中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
二、复审时间为:2017年5月4日9:00—17:00。
三、递补时间为:2017年5月5日9:00-17:00。
过期未参加资格复审及递补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符合的人员,不能参加面试。
四、资格复审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金紫山102号(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金紫山院区门诊六楼会议室)
五、内容
(1)往届毕业生: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http://www.chsi.com.cn/),《自荐材料》(含简历)。
(2)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学校证明》《自荐材料》(含简历、成绩单)、英语及计算机等级证书。
(3)应聘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证书》。若是医疗人员已注册者请带上注册证。
(4)原工作单位为在编人员者,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请按附件1表格填写并盖鲜章)。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壹份。
参加复审者须提交一寸彩色登记照片壹张。资格复审合格,方可进入试岗、结构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需提交本人自动放弃的书面材料),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其缺额按公告规定顺序依次递补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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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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