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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法的形式
【所属章节】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 总论
【知识详解】
知识点:法的形式(★★★)
(一)基本规定

【提示2】除上表所列外,我国法的形式还包括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我国签订和加入的国际条约,但不包括判例,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书、人民法院指导案例等不能作为我国法的形式。
(二)重要细节
1. 基本法律与非基本法律

(1)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2)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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