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2021年安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得知,2021年安徽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和公示办法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负领导责任,各报名点负责人为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第一责任人,审查人为直接责任人,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完毕后审查人须在《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中签名。
各报名点、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市招生考试机构在报名结束后应根据省考试院有关工作程序和要求对所有报考的考生资格进行自查、复核、审定并公示。
各报名点于2020年11月1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上报结果,各县招生考试机构于12月31日前完成复查并上报结果,各市招生考试机构于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审核。各市招生考试机构须将审查情况汇总,于2021年2月10日前形成书面报告上报省考试院。书面报告须包含本地报名情况、报名组织情况、资格审查办法及结果、问题建议等内容。省考试院将根据各地复核结果,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各报名点和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完成资格审查后须按规定公示取得高考报考资格考生名单。
2021年安徽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和公示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