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网报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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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 导语】®文档大全网考研频道从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了解到,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网报温馨提示已发布,详情如下:




  一、【报考类别】提示


  1.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为定向,并填写定向委培单位。选为非定向的非全日制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在职培养的少干定向单位为工作单位,非在职培养的少干定向单位为生源所在地教育厅(与《考生登记表》中的批准单位一致)。


  3.在职培养的考生报考类别须选为定向,报考前须征得单位同意,定向单位为工作单位。


  4.非在职培养的考生报考类别须选为非定向,须在入学前将个人档案转至我校。


  二、【前置学历要求】提示


  1.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2.我校以下专业对前置学历有要求,请考生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否则报名无效。


  (1)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


  (2)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





  三、其他提示


  1.报考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非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的考生,请在网报系统中选择教育学部非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并在备注里注明报考院系所为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并于在10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EMS邮寄)寄送至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件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9-85310346)。


  3.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我校考点网报公告,若考生误选我校考点,须在网报结束前及时更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原文标题: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网报温馨提示


  文章来源:http://yz.snnu.edu.cn/info/1008/29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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