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体制改革,2017年司法《民法》知识点:期间的始期与终期

副标题:2017年司法《民法》知识点:期间的始期与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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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间的始期与终期
  1、始期
  以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以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其开始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但当事人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计算。人的年龄,自出生之时起计算,其起算点,包括出生之日,此为例外。
  2、终期
  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六、日或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休假日有变通的,以实际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期间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24时。有业务活动时间的,截止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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