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人清算的概念与清算终结
法人的清算,是指由依法成立的清算组织依职权清理即将终止的法人财产,了结其全部法律关系的活动。
《民法通则》第40条规定:“法人终止,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停止清算范围外的活动。”可见,清算为法人终止的必经程序。清算中的法人与清算前的法人具有同一人格,只是其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受到清算目的的限制而已。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企业法人解散,应当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是指负责清算事务的组织,一般由法人的主管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的主要任务是清理法人财产、了结现存事务、收取债权、清偿债务和移交剩余财产。
清算终结,由清算组向法人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告。办理注销登记后,法人即告消灭。
正在阅读:
2021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答案_2016年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知识点:法人清算的概念与清算终结02-19
六年级写事作文600字:难忘的坐飞机10-18
八年级美好的中秋节作文900字03-16
2022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业务会计招聘公告【10人】04-21
一年级小学生阅读的简短小故事07-31
房地产销售经理转正述职报告_房地产转正述职报告模板03-30
2017贵州毕节中考查分系统12-14
2022年山西吕梁柳林县公开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生村官公告【6月22日9:00报名启动】06-16
2017北京中考报名须确定体育考试项目10-11
西班牙留学选择中介要注意的细节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