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领取2016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合格领证的通知
领证要求:
1.证书发放时间:2016年11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证书发放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服务大厅3楼E074窗口,各县、市(区)不设发放点。
3.证书必须由证书持有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如需代领,代领人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和证书持有人身份证原件方可领取。其余如单位介绍信、委托书等均不可领取。
4.该证书不提供EMS寄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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