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配送公司财务印章管理办法 为完善配送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加强有关财务印章的管理,明确印章的使用,强化印章的风险防范,特指定本办法。具体如下: 一、财务部印章主要指:财务部门公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印鉴、发票专用章、现金收(付)讫章、转讫专用章。 二、财务部公章由财务经理保管或授权相关人员保管,并由财务经理审批授权后方可使用。 三、银行印鉴由两人以上分别保管,出纳负责保管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及个人名章,公司指定出纳外的会计负责保管法人名章;任何时候不能同时由一人掌握全部印鉴。 银行印鉴的使用需由相关人员授权后方可使用,具体使用程序如下: (一)出纳人员根据完善授权审批的文件在支票上盖财务专用章及财务经理个人名章,如果相关资料审批未完善,出纳人员应当拒绝办理。 (二)保管法人名章的会计根据完善的审批资料及出纳人员已盖相关银行印鉴章后方可使用法人名章,如果相关资料审批未完善,会计人员应当拒绝办理。 (三)保管银行印鉴的出纳、会计人员如需外出,必须将其保管的银行印鉴交给公司负责人指定的其他人员,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1 (四)银行印鉴禁止外带。在特殊情况下财务人员必须填写申请书,报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外带;外带印鉴时必须两人以上(其中之一为印鉴保管人)一起才可外带和用印。 四、现金收(付)讫章由出纳人员保管,出纳人员必须依据合法、有完善授权审批手续的原始凭证,及会计人员编制的收(付)款凭证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并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 五、发票专用章由会计保管,并按税务局的相关规定使用。 六、财务部印章使用不按公司规定办理而造成公司损失的,由经办人负责。如负责人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要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七、本办法自二○○九年三月起执行,由股份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e467c1df9d6195f312b3169a45177232f60e4e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