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内控中职位和岗位设置 一.公务员职务与级别 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公务员职务序列: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公务员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二.公务员职位聘任 实施聘任的对象: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但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实行聘任制。 聘任方式:公开招聘或直接选聘。 具体要求: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工资经费限额内进行。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实行协议工资制。国家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制度。 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1)岗位类别 三类: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其他要求: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 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高层次人才等的特殊需要。 (2)岗位等级 管理岗位分为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即一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即十一至十三级。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管理权限确定 (3)岗位结构比例及等级确定:最高等级控制和结构比例控制。 (4)岗位设置程序及权限 程序: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岗位设置审核表;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广泛听取职工对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的意见;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由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组织实施。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b607eee7ed184254b35eefdc8d376eeafaa17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