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南京市养犬管理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

时间:2022-04-08 03:43:19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南京市养犬管理收费试行标准

转为正式标准的批复

【法规类别】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价费[2010]11 【发布部门】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0.01.11 【实施日期】2010.01.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南京市养犬管理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批复

(苏价费[2010]11号)



南京市物价局、财政局:

你们《关于南京市养犬管理收费问题的请示》(宁价费[2009]304号、宁财综

[2009]913号)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价格成本专项监审结论,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现行养犬管理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即发放犬牌、犬证、犬用芯片(包括新办、遗失补办、植入),分别按20元、60元收取工本费。芯片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的,

1 /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47160d7842458fb770bf78a6529647d2628346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