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安徽工程大学开立党费专用存款账户的批复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芜湖市财政局 • 【公布日期】2017.05.19 • 【字 号】财库〔2017〕328号 • 【施行日期】2017.05.19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芜湖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安徽工程大学开立党费专用存款账户的批复 安徽工程大学: 你单位《关于开立党费专用存款账户的函》(校函字〔2017〕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财库〔2015〕2121号),现同意你单位开立党费存款专用账户。 二、由你单位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实施意见》(财库〔2017〕514号)采取集体决策或竞争性方式选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党费存款专用账户”,并将账户开设情况及时按规定备案,并书面告知我局。 三、你单位应积极做好“党费存款专用账户”核算和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不得擅自扩大账户核算范围。 特此批复。 芜湖市财政局 2017年5月19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3dd15e372fe910ef12d2af90242a8956aecaa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