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侵权救济 孙玉娇 【期刊名称】《法制博览》 【年(卷),期】2016(000)016 【摘 要】近年来,我国环境问题日益严重,环境侵权纠纷更是愈发频繁。环境侵权是一类特殊的侵权,决定了其救济有特殊之处,如无过错责任原则、举证责任倒置等。但我国环境侵权救济制度不完善,不仅相关的法律规定不完善,诉讼、非诉等救济制度也不完善,因此对我国环境侵权救济制度提出几点建议,以期对我国环境侵权救济的发展完善有所帮助。 【总页数】1页(P254-254) 【作 者】孙玉娇 【作者单位】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天津 300300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922.68 【相关文献】 1.环境侵权民事纠纷行政救济机制与司法救济机制的耦合——法社会学分析视角2.论环境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及构成要件——兼论环境侵权损害的社会救济3.环境民事侵权中无过错责任的走向与侵权救济的发展趋势4."解释论"语境下的环境侵权私法救济——以《侵权责任法》第65、66条为中心5.自媒体环境下名誉权侵权行为的判定标准——评《新闻媒体侵权的判定、抗辩与救济》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f1f8269ea900b52acfc789eb172ded630b1c98c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