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建筑业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促进协会健康发展,依据“XX建筑业协会章程”、“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结合XX建筑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加入本协会的团体和个人会员均应按本规定缴纳会费。 第三条 根据本协会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协会历年来管理成本,以及协会今后发展的需要等因素,制定合理的会费标准,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大会”)通过后实施。分支机构的会费标准参照本办法及分会的相关规定制定。 第四条 经“大会”通过实施后的会费标准,在适当时候可以进行修改。 第二章 会费缴纳管理 第五条 会费分为以下几类: 一、 施工企业团体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 个人会员缴纳的会费; 三、 非施工企业团体会员缴纳的会费; 四、 分支机构会员单位缴纳的会费。 第六条 会费缴纳的时间,原则上定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缴交本年度会费,具体以当年的缴费通知为准。 第七条 施工企业团体会员会费计算的依据为,上一年度完成的建筑业总产值。 第八条 会费缴纳的程序如下: 一、 会员管理部门依据行业统计报表,计算会费应缴纳的数额,在本会局域网上供收费参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f37708b50ea551810a6f524ccbff121dd36c5f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