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资金审计监督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务监督检查 【发文字号】渝办发[2009]87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4.07 【实施日期】2009.04.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财政资金审计监督有关问题的通知 (渝办发〔2009〕87号 二〇〇九年四月七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公共财政资金使用范围日益扩大,审计监督的范围和对象也相应拓展。但少数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或个人不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配合、不接受审计监督,影响了财政资金真实、合规、有效使用。 按照温家宝总理关于“财政资金运用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的指示精神,为加强财政资金审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 1 /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ea3a5ea178884868762caaedd3383c4ba4cb41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