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总工会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财政统一划拨办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事业财务管理 【发文字号】青财社[2005]262号 【发布部门】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总工会 【发布日期】2005.04.18 【实施日期】2005.04.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总工会关于印发青海省省级行政事业 单位工会经费财政统一划拨办法(试行)的通知 (青财社[2005]262号) 省级各行政事业单位,省级各产业工会,省总各直属工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财政部《关于财政拨款的行政事业单位计拨工会经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总工发[2003]25号)精神,我们拟定了《青海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财政统一划拨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1 / 2 青海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会 经费财政统一划拨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省委《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对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工作领导的通知》(青发[2004]19号)、《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 》和《关于严格按照<工会法>的规定拨交工会经费的通知》(青总发[2001]42号)精神,确保工会经费及时、足额拨缴,保证各级工会更加有效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d9a1b7980c758f5f61fb7360b4c2e3f572725b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