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仅供参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本人于 年 月 日就以下公司事宜作出决定: 一、 (名称变更)决定将公司名称变更为 ; 二、 (经营场所变更)决定将公司住所变更至 ; 三、 (增加注册资本)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从 万元增至 万元,此次增资额为 万元,出资方式为 ,出资时间为 ; 四、 (减少注册资本)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从 万元减至 万元; 五、 (经营范围变更)决定将公司经营范围由 变更为 (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六、 (营业期限变更)决定将公司营业期限变更为 年(或永久存续); 七、 (股东变更)决定将本人在公司中的 %股权(计 万元出资额,其中,实缴 万元,未缴 万元)以 万元转让给新股东 。 八、 (执行董事、监事变更)决定免去 执行董事职务,重新任命 为执行董事;免去 监事职务,重新任命 为监事。 或(设董事会、监事会的公司董、监事变更)决定免去 董事职务,重新任命 为董事;免去 监事职务,重新任命 为监事。 1 九、 (章程修改)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签字、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盖章) XXXX有限公司 200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1.本股东决定范本适用于一人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 2.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尽量不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若正文与签名脱离的,应当在正文与签名页处加盖企业的骑缝章。 3.涉及到股权转让的,如果转让后仍为一人有限公司,应当再指定新的股东决定,重新指定董事、监事、经理;如果转让后变更为2个以上股东,变更后权利机构变更为股东会,应重新出具股东会决议,重新选举董事、监事、经理,重新指定新章程,不要做章程修正案。 4.文件签署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为30日内,变更住所为迁入新住所前,增资为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30日内,变更股东为股东发生变动30日内,减资、合并、分立为公告之日起45日后)提交登记机关。 5.要求用A4纸、四号(或小四号)的宋体(或仿宋体)打印,可双面打印;多页的,应打上页码,加盖骑缝章;内容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d89af2c8bd63186bdebbc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