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卫生统计报表首次网络直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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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卫生统计报表首次网络直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市卫生局 【公布日期】2007.11.20

【字 号】深卫规财发[2007]89 【施行日期】2007.11.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 正文

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卫生统计报表首次网络直报的通知

(深卫规财发[2007]89号)

各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社会办医院、各门诊部:

根据国家新的《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2007)》和《广东省卫生统计工作手册》(20079月),从200711月开始实行统计数据的网络直报。根据广东省卫生厅网络直报会议的精神和“全国卫生信息网络直报系统”的功能设置,从本次网络直报开始,我市的所有医疗卫生部门的统计数据报送将实行辖区管理方式。现将首次网络直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表种类

1.医院、妇幼保健院、专科疾病防治院(站)、疗养院、门诊部等填报卫统1-1表和卫统2表;

2.卫生院填报卫统1-2表和卫统2表。 二、填报内容

1.卫统1-1季报表和卫统1-2季报表填报:一基本情况、二人员数、三床位数、六收入与支出、八医疗服务;

2.卫统2表的所有可填项必须填报完整。


三、报告期

填报的表是第3季度报表,但填报数据的统计范围是20071-9月份。 四、填报方式和报送途径

网络直报,直接登陆“全国卫生信息网络直报系统”上报数据。 五、上报时限

1.各基层单位的数据填报、审核、上报必须在20071118日完成; 2.各区卫生局必须在20071120日之前完成审核、上报。 六、注意事项

1.本次网络直报填报的数据内容和内涵较以往都有了很大改变,在填报时按新的《广东省卫生统计工作手册》要求进行填报。着重注意表1和表2人员统计口径,本次人员统计范围是:按月底支付工资的职工统计,包括各类临聘、返聘半年以上人员。不包括离退休人员和聘用不足半年的临时人员。

“2.1.4工勤技能人员”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人员,分为技术工和普通工。技术工:包括护理员(工)、药剂员(工)、检验员、收费员、挂号员;不包括实验员、技术员、研究实习员(此三类人员计入“其他技术人员”),也不包括经济员、会计员和统计员等(计入“管理人员”)。普通工:原工勤人员。

2.网络直报系统采用辖区管理的方式,各区卫生局必需对本辖区内所有单位的数据进行审核。

此次网络直报(季报)的工作任务极其紧迫,请各单位务必落实专人负责,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特别是单位财务部门要及时提供有关财政数据,以免延误报表时间。负责填报人员要认真学习报表的填报说明,正确理解各指标的意义及相互逻辑关系,仔细填写,认真审核,务必及时、完整、准确地完成统计报表工作。 此次网络直报工作各区卫生局的任务重,请落实23人负责,尤其此次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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