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中的社会实践40个小时如何计算

时间:2022-07-08 04:18:15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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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价中的社会实践40个小时如何计算

近期,教育部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

其中在附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中,第二节课程设置第四点科目安排明确指出:“综合实践活动共8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党团活动、军训、社会考察等,研究性学习6学分(完成2个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以开展跨学科研究为主)。劳动共6学分,其中志愿服务2学分,在课外时间进行,三年不少于40小时;其余4学分内容与通用技术的选择性必修内容以及校本课程内容统筹。”

社会实践时长计算:《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社会实践组织实施办法(试行)》第二章中第六条“本科生须在第一至第三学年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100小时,专科生须在第一至第二学年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满100小时;其中寒暑假参加社会实践必须满50小时,寒暑假以外的课余时间参加社会实践也须50小时;参加社会实践1天按8小时计。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社会实践(如社会兼职、勤工助学等)的时长每学年最多计3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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