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慈善总会如何参与灾害管理及其发挥的作用 作者:张心国 来源:《慈善》 2011年第1期 文/张心国 中华慈善总会在我国灾害管理系统中,所充当的角色和发挥的作用主要是发动社会力量,组织和接收救灾捐赠,参与灾害紧急救援和灾区恢复重建工作。1998年以来, “98洪涝”、“非典”、“印度洋海啸”、“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汶川地震”、“西南旱灾”、“玉树地震”、“舟曲特大泥石流”等几次大的救灾活动,中华慈善总会联合全国各地团体会员慈善机构,开展了大规模救灾捐赠和救援活动,直接接收和各慈善会集结到中华慈善总会账上的救灾捐赠款物累计达49亿多元,在救灾斗争和灾区恢复重建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灾害管理系统中所涉及的救灾捐赠和灾区恢复重建工程,我认为,其是否成功有两个重要指标:一是规范和有序,一是公开和透明。作为全国性的民间慈善组织,如何做到这一点,我们的做法是,紧密配合政府部门的救灾工作部署,高度保持自身机构的独立运作。以下就这两方面谈谈我们的做法。 在配合政府部门救灾工作部署方面,中华慈善总会主要是通过三个既定的重要机制开展工作的。一是热络,即保持与救灾主管部门的热线联络,如启动全国性救灾捐赠的指令、紧急事务的处理、重要信息的沟通等均通过该机制完成。二是议事,即参加救灾工作协调会议:商讨有关救灾事务的处理方案、制定工作原则、接受工作部署等。如汶川地震紧急救援时根据国家计划认购价值l亿元活动板房;玉树地震按照国家重建规划安排23亿元用于民生重建项目:印度洋海啸由中国红十字会和中华慈善总会联合在印尼、斯里兰卡、马尔代夫三国修建灾民新村项目等工作部署均是通过协调会议完成的。三是南犬策,即通过各种渠道反映捐赠者的意愿和民间组织的看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如国务院《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在征求中华慈善总会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鼓励和引导单位和个人参与自然灾害救助捐赠的方针,确立了慈善会等民间组织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法定地位。民政部、发改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五部门在《青海玉树地震抗震救灾捐赠资金管理使用实施办法》中采纳了中华慈善总会关于救灾捐赠资金管理使用原则的建议。 在密切配合政府救灾工作部署的前提下,保持民间组织的独立运作是民间组织的性质所决定的。根据多年的实践来看,政府和民间,两者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的。在保持民间组织独立运作方面,中华慈善总会所坚持和努力的,就是使慈善组织的救灾捐赠工作达到规范有序和公开透明两项重要指标。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在总结历次救灾捐赠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中华慈善总会制定《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就工作原则、启动条件及程序、组织指挥和工作体系、应急运转机制和工作程序、应急准备、救灾捐赠信息的统计与公示、救灾捐赠款物使用的监督与检查等几个方面作出了详细的、操作性强的规定。同时还制定募捐、捐赠物资、海关进口捐赠物资、财务等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全面规范了中华慈善总会工作的各项重要环节,使整个工作走向规范和有序。 二、根据社会捐赠资金的性质和特点,中华慈善总会坚持了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一)统筹安排的原则。在救灾捐赠资金的安排分配上,中华慈善总会首先是按照国家救灾工作部署和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其次是确定捐赠资金只用在民房、学校、医院卫生所、福利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676fff0ad45b307e87101f69e3143323968f5a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