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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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梧州学院课程重修申请表

姓名

课程名称

总计



学号 学分



开课单位





专业

性别

旁听班级 (年级/专业/班级)





任课教师意见



以上重修课程学分共计 分。 审核人:

(系) 审核



院(系)盖章



已收重修费 元。

收费签章:



已登入旁听班级名册。

(跨系重修由开课单位统一报教务科处理;第5-6周)

登记签章:



财务处收费

开课单位处理结果 教务处备案

说明:1.办理时间:每学期第14周。

2.办理流程:①任课教师意见 ②学生所在系部审核 ③财务处收费 ④开课单位录入重修课程

⑤开课单位备案。

3.申请重修课程应是本学期所开课程,原则上不能与其它课程冲突(不得申请免听、间断听课)。重

修课程的考试不设补考,如缺考或不及格需再次申请重修。旁听班级层次不低于学生专业层次。(详见《梧州学院学分制管理试行办法》

4.本表填写一份,开课单位处理后原件存学生所在院系,任课教师、开课单位、学生本人存复印件。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61101b1f8c75fbfc77db2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