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团组织推荐团员入党办法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团章规定的团的基层组织任务之一。为使这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和中共XX省委组织部、团省委关于《XX省推荐优秀团员作党员的发展对象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团支部要深刻领会“推优”工作的重要意见,通过开展“推优”工作,以党建带团建,以团建促“推优”,大力加强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团员青年努力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二、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要做到积极、主动、超前,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全面考察综合素质,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三、推优对象应是已经写了入党申请书、表现较好的团员。 四、“推优”工作的一般步骤是:召开团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内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在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填写团员入党推荐表,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36fabc80a75f46527d3240c844769eae109a34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