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ps】本文是由梁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值得借鉴学习! 【老会计经验】一国际商场自持商业物业经营税务筹划案例 房地产企业税负的高低最终取决于企业所选择的开发模式和经济行为,房地产企业一旦选择了具体的开发模式和经济行为,其总体税负水平也就相对确定了。因此,企业树立事前筹划的思想,在确定具体的开发模式和经济行为之前,就应针对开发模式和经济行为制定不同的方案,并通过对各方案纳税水平的比较,选择并最终确定最佳方案。目前,越来越多的房地产企业从开发商向不动产商的转变,通过商业运营,做旺商圈,创造更多、更高价值,让企业长期拥有物业的增值。而持有型物业因为价值高、时间长,营业现金流大,更有税务筹划的空间。为此,对XXXX国际广场项目商业部分的税务筹划,拟出以下方案,仅供参考:☆筹划前情形一、现阶段XXXX国际广场商业部分涉及的税种依据国家现行税法规定,现阶段XXXX国际广场商业部分涉税有:XXXX国际广场现有商业部分总建筑面积为5620平方米,假设XXXX国际广场现有商业部分均价为8500元/平方米(公允价值),其总价为47 770 000元。就XXXX国际广场商业部分来说,从完工阶段开始,其税负情况分布:1、完工阶段按税法规定,将开发产品转为经营性资产,应视同销售缴纳企业所得税。计征企业所得税按销售收入减除项目金额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税率为25%。准予扣除项目有:①土地出让金1 000 000元②建安成本9 554 000元(1700元/平方米)③管理费用及营销费用等各项费用2 000 000元④各项税金1 200 000元准予扣除项目总金额为13 754 000元应纳所得税额=47 770 000-1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13e3e77640e52ea551810a6f524ccbff121cab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