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辽宁分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的批复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 【公布日期】2008.08.15 • 【文 号】保监产险[2008]1083号 • 【施行日期】2008.08.15 •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辽宁分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的批复 (保监产险〔2008〕1083号)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批青岛、辽宁分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的请示》(安农险字〔2008〕114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公司青岛、辽宁分公司的商业车险费率(见附件)。商业车险条款、费率使用说明、费率调节系数以及条款编号等未尽事宜,适用保监会此前批复你公司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的有关规定。 此复 附件: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辽宁分公司机动车商业保险费率表(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0af733775c66137ee06eff9aef8941ea76e4bc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