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函 致XX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敷岛工业织物(XX)XX成立于2005年9月12日,位于XX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B-18-G号地块,注册资本770万美元,属于外国法人独资企业,主要经营项目:研发生产工程用特种纺织品;从事上述产品和挡板的批发、佣金代理、进出口业务。 现我公司申请为堀尾清隆(日本籍、TH7792699、总经理)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延期,并申报有关事项如下: (一) 申请人在华停留居留的事由: 以总经理的身份管理我公司业务,任期一年 (二) (三) 任期内,常驻我司。 我公司此事项的主管为沈叶(总务部、部长、85258665),经办人员为赛捷(总务部、课长、85258665) (四) 我公司负责承担申请人在华期间如下费用 □食宿 □交通□劳动报酬 我公司承诺以上内容均属实,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我公司将严格履行接待责任,在堀尾清隆在华停留期间,我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XX国的相关法律,不从事与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并保重其在规定期限内离境。 特此申请! 敷岛工业织物(XX)XX 2014年3月1日 1 /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084a30f4493daef5ef7ba0d4a7302768f996f7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