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赠与协议书 甲方:(出资方全称) 乙方:(受赠方全称) 鉴于甲方同意将位于(建设工程具体地址)的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工程”)赠与乙方所有,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协议目的 本协议目的在于明确工程赠与的相关事项,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和法律支持。 第二条 赠与事项 1. 甲方自愿将工程无偿赠与乙方所有,包括工程所在的土地、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工程完工后的不动产权证等相关权利。 2. 赠与的工程具体信息如下: (详细列举工程相关信息,如名称、面积、设备等)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保证对工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并拥有工程相应的权利证书或合法权属证明。 2. 甲方应保证工程不存在任何债权、留置权、纠纷或其他任何影响工程赠与效果的权利争议。 3. 甲方应负责为乙方办理工程产权过户手续,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4. 乙方应妥善保管工程相关文件和资料,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使用和维护工程。 5. 乙方不得将工程及其产权进行转让、抵押、租赁或其他形式的处分。 第四条 附条件的赠与 (如存在附条件的赠与,可以在此条款中进行明确和约束) 第五条 协议效力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 本协议的修改、解释和补充事项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方可生效。 第六条 争议解决 如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 协议终止 1. 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列举终止情况,如协议期满、双方一致终止等) 2. 协议终止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完成工程产权过户手续,并确保工程的顺利交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f1300177d21af45b307e87101f69e314332fa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