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易启宏;李欣 作者机构:重庆市江津区司法局,重庆402260 出版物刊名:四川行政学院学报 页码:48-52页 年卷期:2018年 第5期 主题词:社区矫正;社会力量;参与主体;刑罚观念 摘要:内容提要院社区矫正是人类刑罚观念革新的产物,具有法学和社会学层面上的双重涵义。在法学层面,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肩负着刑罚所蕴含的惩戒功能与教育功能;在社会学层面,社区矫正既是一种社会关系的恢复机制,又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承载着引导社会成员、淳化社会关系的功能效用。我国社区矫正起步较晚,目前矫正队伍单一化倾向严重,民众支持度较低,影响和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因此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特别是多渠道的组织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去显得尤为迫切和必要。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b4667a2ad1ffc4ffe4733687e21af45b207fe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