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中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 处罚条例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6099 中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处罚条例 Regulatio ns for the Assessme nt and Puni shme nt of Teachers' Morality and Style in Middle School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 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中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处罚条例 (讨论稿)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的行为,增强全体教职工的工作 责任感,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学校整体形象,提高教育教 学及管理质量,促进学校的全面发展,根据《教师职业道德 规范》和《**县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要求,结合学 校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一、 师德师风考核实行定性考核,每位教职工每学期为 100分,在此基础上扣减,该考核分为发放绩效工资的重要 依据。每学期师德师风得分低于 否决”。 二、 对教职工违背师德师风的表现,根据影响程度实行 扣分、扣责任奖或自负后果的处罚。 60分者评优评先实行“一票 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其情节轻重扣考核分 2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6fd8d1d75c66137ee06eff9aef8941ea76e4b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