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急救应急制度 1、成立医疗应急抢救领导小组,主要协调、组织、联系及落实急救的各项相关工作。 2、成立专门的医疗应急抢救小组,负责外出抢救运送伤病人员。 3、设立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接到急诊来电,应记录接到急诊电话时间、事件内容、事发地点、联系方式,同时通知医疗应急抢救领导小组、医疗应急抢救小组进行医疗救治工作。 4、药剂科主任应依据急救专职负责人所提供的急救药品清单,准备好相关急救药品。如有特殊急救或必须大量使用的抢救药品,在接到急诊专职负责人及领导小组通知后应立即组织药源以满足急救的需要。 5、后勤科主任应对各科室的急诊抢救及检验等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证设备的使用性能完好。 6、后勤科主任应保证医院救护车专用,出车人员随时待命,车用设备性能完好,油料充足,接到电话后十分钟内应将车停在医院院内指定救护车泊位上。 7、救护车外出执行医疗急救任务时必须有一名医疗应急抢救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的人员随车亲临急救现场协调急救工作。 8、各临床科室人员接到电话后应立即做好患者的接诊准备,必要时动员全院人员到位。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6ab834bdeccda38376baf1ffc4ffe473368fde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