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视觉传达设计中使用繁体字的观察与建议 对视觉传达设计中使用繁体字的观察与建议 [摘 要]在当今,视觉传达设计实践中使用繁体字的情况时有见之,笔者对这一现象进行了观察,指出目前存在的一些缺乏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传统 繁体字 使用 建议 中国大陆自1956年起开始全面推广使用简化字,在当今的社会活动、教育教学、新闻出版和其他公共领域里简化字已经占据了主导地位,并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成认。但与这些常用的、总计2236个简化字相对应的传统汉字——繁体字在教学、研究、出版、文化、商业等领域及一定的人群中还有学习使用的需求。繁体字在古代历史文化研究、书画艺术创作等领域具有独特价值,并且在港澳台地区和局部海外华人社区仍为日常用字,故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它在一定范围内仍将被继续保存和使用。2001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明确规定了简化字作为中国大陆地区标准文字的法律地位,但同时也允许在一定范围内有限度地使用繁体字;其范围是:1、文物古迹;2、姓氏中的异体字;3、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4、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5、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6、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简化字在当今社会广泛使用,在以平面印刷为主要传播手段的视觉传达设计领域里自然也不例外。设计具有实用性,源于生活、效劳于生活,故设计中所运用的文字必须易于识别、符合人们的阅读使用习惯并及时传达信息;但设计又具有艺术性,因为艺术及艺术鉴赏高于生活,设计也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高于生活,出于审美追求等因素,设计中也常见使用繁体字。视觉传达设计实践中的繁体字通常运用在字体设计、标志设计、店面招牌、平面广告标题广告语、书籍报纸杂志版面编排等方面。下面展示的是在广告宣传册、标牌、标志等设计实践中运用繁字体的情形。 为什么视觉传达设计中会出现使用繁体字的现象呢?当然,在实践中使用繁体字是合法的,符合前文法定使用范围中的第四、五条;不可否认,作为中华文明的重要表现形式,传统汉字——繁体字字型饱满匀称的笔画和严谨的结构具有与生俱来的天然美感和较强的设计形态之美,在设计实践中适当运用繁体字,可以为整体效果增色不少。其次,传统书法艺术的普及和影响也令繁体字为群众所乐于接受,对于长期生活在现代文明中的青年设计师一代来说,书法和繁体字本身所散发出的古典美难以抗拒,于是不知不觉中也会接受和喜爱繁体字,在设计中运用亦缺乏为奇。 但是,当今视觉传达设计实践中使用繁体字也并非都源于对美的追求,出于附庸风雅等目的,在实践活动中借助繁体字来炫耀学问和品位的,也不乏其人。同时我们还看到,因为对繁体字运用场合和单字字义、尤其是对于繁简对应时“一对多〞知识的不了解及设计手段的局限,设计实践中也常见错误运用繁体字的案例,我们经常能看到诸如招牌上的“美發〞、包装袋上的“洗麵奶〞,繁体刊物上的“古人雲〞,等等,触目惊心,贻笑大方。电脑中文输入法、美术字体中的繁简转换更是错误百出,如“山糓〞、“日歷〞、“中文係〞等等。以下是在设计实践中错误使用繁体字的例子:年历中错用“歷〞、美发店招牌错用“發〞等。 为什么错误运用繁体字的现象经常出现呢?由于历史和文化开展的原因,繁体字与现代简化字在相互转换时存在着“一简对多繁〞及“一繁对多简〞的非对称性,对历史和传统文化了解不多的设计师,在将汉字由简到繁转换中很容易产生错误。 鉴于上述情形,笔者由是建议: 一、设计师首先应当加强传统文化修养,懂得正确使用繁体字。在不同背景、不同语境中,简化字的一个字,在繁体字中却有两个甚至三个字来与之对应。因为历史的原因,繁简汉字对应存在着一简对二繁甚至一简对多繁现象,如复对应“復、複〞、发对应“髮、發〞、汇对应“匯、彙〞、干对应“干、乾、幹〞等等,适用于不同语境及不同的前后文。如果设计师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就很容易在相关设计场合中出现失误。 二、建议计算机软件商改良和强化计算机文字录入中的繁简转换功能,以方便不熟悉繁体字但在设计实践中又必须运用或面对繁体字的设计师。当前主流的汉语拼音输入法如清华紫光、搜狗等都具有繁简中文输入功能、转换方便,但在输入词组等方面的转换不够灵活;而当前主流的文字编辑软件如Office、WPS等虽都具有较为精确的繁简字转换功能,但却存在着中国大陆与港台地区的词汇使用差异。例如在上述软件中的简体中文词语“圆珠笔〞转换为繁体那么变为“原子筆〞、“斯大林〞转繁体时被写作“史達林〞、“朝鲜〞转繁体时被写作“北韓〞、“悉尼〞在繁体中文里被写作“雪梨〞等,诸如此类差异那么会给人们阅读文字时带来隔膜甚至误解。建议软件商对此逐步加以改良。 三、艺术设计中所使用的美术字体库应当设置“一对多〞功能;生产美术字体的软件商应当在各字库中增加繁体字体个数,并设置根据前后文意思来自动显示对应繁体中文的功能。当前设计软件,在使用美术字体时,总是先通过输入法输入简化字后再选择相应美术字体,而繁体字库中往往不具备“一对多〞功能,因此常常出现输入诸如“美容美发〞经繁体美术字库转换后却成“美容美發〞之类的错误。笔者建议,生产美术字库的软件厂商应当令繁体字库中同时具有“發、髪〞两字,当使用者输入文字的前后文意义是“发生、发财〞时显示“發〞,而意义为“身体发肤〞时那么显示“髪〞,等等。 以上是笔者在设计实践中对繁体字使用现象的一点点观察和思考,并由此提出的一点点建议。笔者认为,传统汉字——繁体字是我们的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民族千百年来所传承的精华,在当今的视觉传达设计实践中使用繁体字,应当是出于对文字审美的追求而非附庸风雅,应当是出于继承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使命感和敬畏之心。 参考文献 【1】左安民.细说汉字[M].北京:九州出版社,2005.1; 【2】 芦影?平面设计艺术?[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3】 何洁 等著?广告与视觉传达?[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3.2 :尹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6a0e9c4adaad1f34693daef5ef7ba0d4a736dc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