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如何办理转学手续?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转学条件及注意事项 因家长(监护人)工作调动、家庭搬迁(户籍变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由外地转入本地就读的学生,须持户口簿、房票、转学联系表到就近学校联系,经学校审查同意盖章后,再到接收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转入合办手续,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办后方可入学。未经转出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学校不得接收学生。 二、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需要提交学生第一监护人的产权证、户口簿。 三、办理流程图 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经转入学 校同意后填写《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转学联系表》(一式二份,转入学校转入教育局各保存一份),签字盖章后到主管教育局申请核办。 主管教育局在联系表上盖章后保存一份联系表,另一份联系表送回转入学校存档,由转入学校将申请表扫描上传到学籍管理系统,待主管教育局在系统中进行核办。 主管教育局在学籍系统进行核办操作后等待转出学校及转出主管教育局的核办,直至办结。 25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54b4eadc8aedd3383c4bb4cf7ec4afe05a1b1c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