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函(平台向借款人催款) 要点 互联网金融平台经债权人授权,向逾期的债务人(借款人)催款。 通知函 : 你好! 兹有你通过 交易平台向投资会员融资借款RMB 并签署《借款合同 》(编号 )及《保证合同》(由 承担保证责任)。 现因你在《借款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对第八期借款利息(应还借款利息为人民币(大写) (¥ 元)。应还时间为: 年 月 日)未进行按时还款,致使 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你承担第八期借款利息代偿。 截至今日,上述应还款项已经逾期 天。 综上所述,我公司依据《借款合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取得债权人依法授权,并根据《合同法》一百零八条之规定,有权认为你在借款期限截至时会出现不按时归还借款本金及相关利息之预期违约情况,特通知你于 年 月 日前向债权人履行剩余借款利息之还款义务,于 年 月 日前向债权人履行本金之还款义务。 (平台公司名) 年 月 日 签收人: 签收日期: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40c4e8ac57da26925c52cc58bd63186bdeb92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