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高校宣传 思想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的复函 省委高校工委宣教处: 接贵处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后,我校认真听取多方意见,现就有关意见及建议函复如下: 一、对工作措施部分建议如下: (一)增加第17条,大数据时代,用互联网思维共建共享开展此项工作的网络信息资料库。包括开展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文字、图片、视音频等材料,学典型用典型的材料,实践中涌现出的优秀工作模式、特色做法等。以方便各单位快捷、实效地开展工作。 (二)增加第18条,公布开展工作的交流平台。新媒体平台(QQ群、微博、微信)、申请轮流承办工作交流论坛会、创办相关期刊。 (三)增加第19条,策划开展年度月份系列竞争合作相关活动,建立工作奖惩机制。 (四)增加第20条,设置专项支持资金,为思想政治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 二、建议《意见》中增加如下两部分内容: (一)第四部分:省高校工委宣教处就《意见》文件开展工作年度计划,使各单位明确开展工作顺序,有步骤有计划完成预期工作,达到实效。 (二)第五部分:对高校宣传思想工作评价机制。建立并公布思想政治工作做得好坏评价标准。 以上意见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特此函复。 二〇一五年四月八日 山东学院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3f6f3d200d276a20029bd64783e0912a3167c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