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丽地置业有限公司: 工 作 函 编号001 我公司承建的西安城东客运站立体停车综合楼工程,在贵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在2015年9月26日已正式交付贵司使用。 我公司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按照贵司要求的进度进行施工,合同范围内及甲方要求增加的合同外所有工作内容都已完成。我公司在2015年8月12日上报结算价款164496257.12元(大写;壹亿陆仟肆佰肆拾玖万陆仟贰佰伍拾柒元壹角贰分);在2015年11月8日上报补充结算价款1798981.50元(大写:壹佰柒拾玖万捌仟玖佰捌拾壹元伍角整),合计总结算造价:166295238.62元(大写:壹亿陆仟陆佰贰拾玖万伍仟贰佰叁拾捌元陆角贰分)。按合同约定: 在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完成支付90%的工程款:应付款为149665714.76元,贵公司目前已支付113619600元,尚欠工程款;36046114.76元(大写:叁仟陆佰零肆万陆仟壹佰壹拾肆元柒角陆分)。 西安城东客运站立体停车综合楼工程项目部目前需要支付大量的人工费、材料费,资金压力非常大。希望贵司能按合同要求,在11月30日前支付进度款,以解我公司燃眉之急。 望贵司能批准,切盼! 陕西建工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2日 工 作 函 西安丽地置业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建的西安城东客运站立体停车综合楼工程,在贵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参建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于2015年9月26日正式交付贵公司投入使用。 我公司于2015年8月12日上报结算价款164496257.12元,在2015年11月8日上报补充结算价款1798981.50元,合计总结算价款:166295238.62元(大写:壹亿陆仟陆佰贰拾玖万伍仟贰佰叁拾捌元陆角贰分)。根据合同约定:“在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完成支付90%的工程款”,截止目前贵公司应付款为149665714.76元,现已支付113619600元,尚欠工程款;36046114.76元(大写:叁仟陆佰零肆万陆仟壹佰壹拾肆元柒角陆分)。 西安城东客运站立体停车综合楼工程现已投入使用,大量人工、材料费用有待结算支付,我公司资金压力巨大。希望贵司能按合同约定,在11月30日前支付工程款项,以解我公司燃眉之急。 陕西建工第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2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21be82402d276a200292ec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