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桥街道美容美发店标准规范 参照《理发店、美容店卫生标准》(GB9666)、《美发美容业开业的专业条件和技术要求》(SB/T10270)、《美发美容场所卫生规范》(商务部、卫生部卫监督发〔2007〕221号)等规定,结合本街道小美容美发的实际情况和“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试点要求,对小美容美发制定服务质量安全基本规范如下: 项目 内容 具体要求 开设在本街道辖区内,直接为当地民众提供理发、美发、美容等较为专一的服务,从业人员2—8人。 (一)范围 一 基 本 条 件 (三)经营场所 (二)主体资格 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 经营场所符合安全、卫生、环保要求。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配有美容美发洗涤水槽(盆)、(四)服务设施 专用的消毒设施,以及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的工具、用具和用品。 《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制度》、《服务项目》等上墙明示。 (五)证照上墙 二 管 理 要 求 (六)产品 质量安全 1、应配备传染病顾客专用的理发工具及容器,并有明显标识; 2、配备足量的理发美容用的毛巾、面巾等公共用品,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3、染发操作区域要有机械通风设施并争产运行; 4、美容美发工具、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1、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向供货商索取进货商品生产企业证照、QS证书、进口化妆品批号或备案号及进货行凭证; 2、所用化妆品、足浴药水不得自行灌装;使用和(七)经营 管理要求 销售的各种用品以及相应器械应符合国家标准,明码标价; 3、化妆品、足浴药水包装标签、标识等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4、文明诚信服务,自我规范行为,不做虚假广告,不使用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损害消费者利益。 1、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 (八)环境要求 2、门店装修美观,店名标识规范、醒目,广告内容健康、真实; 3、经营场所整洁卫生,室内环境舒适、明亮,空气无异味,有一定的等候条件。 1、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地解答消费者提出或三 从 业 要 求 (九)从业 人员要求 咨询的有关事项; 2、从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3、从业人员应掌握行业操作技法,了解和掌握一般化妆护肤等操作技术; 4、从业人员应穿戴整洁,按要求搞好环境和个人的整洁卫生;美容人员操作时做到双手清洗消毒、戴口罩。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207d9f330b765ce0508763231126edb6f1a76f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