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报告书 县人民法院: 贵院(2025)桂0902执1998号报告财产令已收悉,现将本人近一年的财产情况报告如下: 一、固定资产情况 一是现有住房一套,地址位于江南区新城中路1号;二是现有汽车一辆,车牌号为桂A123456789;三是银行没有定期存款。 二、收入情况 本人就职于江南水务公司,工资收入2600元/月、话费补贴80元/月、物业补贴160元/月,另有年终资金约10000元/年。本人年综合收入共约44080元。 妻子在好贝贝制衣厂工作,每月收入3100元,年综合收入约37200元。 三、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人全家6人,分别为我们夫妻俩、父母及两个小孩。 一是有2个小孩需要保障接受法定教育支出,分别为: ,男,9岁,健康,身份证号码: ; ,男,7岁,健康,身份证号码: 。每年两个孩子的学费支出约为5000元。 二是本人是独生子,没有兄弟姐妹,因父母年事已高,每人每月仅有141元的养老金,需要我们夫妻俩赡养:父亲 ,身份证号码: ;母亲 ,身份证号码: 。每年年赡养费支出约为14000元 三是根据 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60元/月计算,我们夫妻俩和两个小孩子每年的最低的生活保障性支出需要36000元。 最后,报告人保证全力配合贵院的执行工作。 此致 县人民法院 报告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e05d6ea7f1cfad6195f312b3169a4517623e55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