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制度相关法律 财务管理规定 第五章财务管理目的 第一条维护企业所有者的利益,按企业所有者的要求对企业资产进行管理,达至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企业目的。 第二章财务管理工作义务 第二条制订并监督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审核下属公司制度的制订,日报总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第四条每年初搜集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想,分季度对照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完成或未完成投资计划的原因,报总经理。 优质资产第五条对集团的资产进行管理。 第六条规范企业财务行为。 第七条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各条块财务人员应参与本企业重大经济活动及经济合同的签定,对需经合同未经各部门会签即要求付款的情况,财务人员有责任提出异议,并上报公司总经理。 第八条履行职责公司会议制度,定期参加工作会议,汇报工作,解决问题。 明晰第九条明晰企业总体资产势态。 第三章资产管理 第十条本息的管理 第十八条固定资产管理 1.下属公司如需添置、外借、出售、捐赠、报废固定资产非经董事长审批通过,方可执行。 2.对于固定资产其他诸多方面的管理,参照总公司物资武器弹药管理规定执行。 3.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参照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内部报销的管理 第十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 第十四条报表种类 1.旬报 2.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报表分析 3.内部报表(根据公司的不同性质制定的内部报表) 第九条上报时间 1.旬报:每月12日、22日分别报告前十日财务收支情况,2日报告上月财务收支情况。遇节假日顺延。 2.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报表分析:每月10日前上报。 3.各类内部报表:每月10日前上报。 第十六条报表要求 1.报表内容应真实、完整。 2.上报时间应准时。 3.一般而言在旬报中应及时反映特殊的、不常有的预决算情况,并详细情况附于文字说明。 4.报表格式由总公司财务部明文规定统一规定。 第十七条对各条块订定制度情况的管理体制管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daebc01152ded630b1c59eef8c75fbfc67d94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