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政府社会事务管理改革 摘要:经济事务管理和社会事务管理两部分共同组成了行政管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进程,我国政府经济事务管理改革历史上经过几次的机构改革,已取得明显成效。但是,社会事务管理改革一直无法适应经济发展。本文主要是在分析社会事务管理体制弊端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以加快社会事务管理改革步伐。 关键词:政府;社会事务;管理改革。 行政管理作为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内容上可分为两大块:一是经济事务管理,一是社会事务管理。 一、历史改革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政府进行了4次行政体制和机构改革,每一次都是按照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来规定和设计改革的内容。这种改革方式在经济事务管理部门一步步取得进展,而在社会事务管理部门却严重落后。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经济领域率先进行放权让利、农 村联产承包等改革,但行政管理上却部门林立、机构臃肿、人浮于事、领导班子老化、副职越设越多、工作效率低下,严重阻碍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1982年进行了第一次行政机构改革。这次改革解决的突出问题是领导班子副职过多和领导职务实际存在的终身制,并有意识地简化、紧缩了经济专业管理部门,充实加强了综合协调部门。 1988年的机构改革顺应了经济体制深层次改革的要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随后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全面铺开。党的十三大及时提出了”改革政府工作机构”的历史性任务。在当时提出的机构改革长远目标和5年目标里,政企分开是设计改革内容的曾、原则,改革的重点仍是经济管理部门,特别是对国务院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和综合部门里专业经济管理司局进行调整合并,为建立一个适应经济体制改革要求的新的行政管理体系打下基础。 199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更加突出地体现了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指导思想。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向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人,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完善,机构改革必须从转变政府管理职能出发,加大对综合经济部门、专业经济部门的调整力度。为此,经贸办、能源部、机械电子部、航空航天部、商业部等部门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都被重新调整组合。。 1998年进行的第四次国务院机构改革,从进一步适应调整所有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市场机制出发、采取政企脱钩、建立稽察特派员制度、成立企业工委、构建宏观调控体系等措施,规范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关系,使政企分开取得实质性突破。在社会事务管理方面.作为中央政府,国务院一是新组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二是新成立药品监督管理局;三是国家环保局升格为总局;四是教育、体育、文化、卫生等部门职能下放有新的进展。可是相对于经济管理改革的要求和社会事务本身发展的需要来说,各级政府社会管理部门的改革仍然十分落后,这是目前还没有被社会各界广泛重视的问题。 二、存在问题 社会事务与社会利益和公众生活密切相关。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目的是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这种服务首先讲究社会效益,它必须是大众化、普遍享受、低价位的服务,以保证人们能够持续消费,进而最终保证整个社会的正常运转。社会服务需要许多基础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投人量极大,建成后使用经营的直接经济回报率低,个人和企业往往难以承受,长期以来由政府投资、管理和经营。 我国政府社会管理体制的建立与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同出一脉。在传统体制下,政府管理范围包揽经济和社会的全部事务,社会事务管理模式是参照计划经济管理模式逐步建立的。这种模式是用管理计划经济的方式来管社会事务,具有与计划经济管理模式极其相似的特征:一是行政性。事业单位是面向全社会直接从事某种服务的组织机构,在理论上不应具备行政管理权力。但实际却是行政管理部门的补充和延伸,被现行体制赋予不少行政管理职责,其行使管理职责的方式与行政机关也相似,多是计划、审批、类似行政命令。二是垄断性。传统社会管理体制建立以来,事业单位长期垄断经营社会公共服务行业,没有引人竞争机制,服务质量不高,公众不满意。三是企业性。在经济体制转轨时期,事业经费普遍不足,加上经济大潮的冲击,社会上不公平收人现象的引诱,使原本不应以盈利为目的事业单位纷纷从事经营活动,创造经济收人,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其社会效益的发挥。 三、探索我国社会事务管理改革新思路 首先,要树立市场和服务观念,转变管理者的指导思想;政府对社会事务实际上承担着两种职能:一是管理职能;一是服务职能。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政府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上服务意识往往被淡化,公众只能接受别无选择的服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无疑应当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更多地考虑公众的需求,以最方便的形式、最缓和的态度来行使公共服务管理职能,从服务出发去进行管理,或者说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服务。 其次,要精简管理层次,提高工作效率。现行社会事务领域效率不高、服务不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管理层次繁多。由于行政管理机关下设事业管理实体,往往在机关与事业单位重复设置管理层次,安置管理人员。办理一件事,贯彻一项措施,要过五关斩六将才能落到实处,甚至经过层层过滤后根本就落不到实处。国家财政补助的庞大数目,被层层行政管理人员吃掉,最后真正摊到每项社会事务发展建设上的开支所剩无几。 第三,要发展中介组织,转移政府管理职能。改革开放以来,一方面是社会事务的不断增多,另一方面是管理职能的转变不到位,再加上行政管理人员的经常性精简,使得政府管理人员常常穷于应付。因此,转变政府社会管理职能是当务之急。转变职能除了把一些职能下放给地方政府,改变管理方式等途径以外,大力发展社会中介组织也是一条重要出路。政府社会事务管理部门应当制定一些特殊政策,营造发展社会事务中介组织的宏观环境。当这些中介组织发展成能够担当重任的衬会管理组织以后,政府便可将一些社会服务的管理职能转移给它们,使其在行业自律及公众监督下,依法行使职责。 参考文献: [1]宋德福,张志坚,中国政府管理和改革,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 [2]刘瑞熙,服务型政府——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政府改革的目标选择,中国行政,200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da5237e5af5f61fb7360b4c2e3f5727a4e92458.html